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发布时间:2023-06-0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79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的。时间一般相对集中。

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通常分为:


1、学习教育阶段

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思想理论、党章党规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以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2、自我评价阶段

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

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检查言行,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思想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认定。

个人自评前,党员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


3、民主评议阶段

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

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

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

党员互评后,还要进行民主测评,还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

党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讨论,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评定意见,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5、表彰、处理阶段

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

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

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来源: 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