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4〕31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二级单位,包括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办公楼等所有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 各二级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
2. 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运行情况
1. 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2.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现象。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1.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现象;
2.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现象;是否存在人员较长时间离开不关闭电源现象。
3. 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是否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2. 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五)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1.是否存在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办公场所等禁止吸烟的场所有吸烟、丢弃烟蒂现象。
2.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室内及阳台杂物堆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亲自指挥,周密部署,把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5年3月1日前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报送至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石磊,联系电话:15692166860。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