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
为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鼓励档案工作者敬业奉献,奋发有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处、室、中心专(兼)职档案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部门各级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有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专 (兼)职档案员,档案人员队伍基本稳定。
2.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档案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3.开展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按时完成本单位各类档案(含“四重档案”,即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档案)的归档工作,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4.严格做好归档材料的安全工作,确保归档材料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5.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高的档案业务水平。从事档案工作两年(含)以上,工作特别突出者,可放宽。
3.积级主动地指导、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做好预立卷工作,按时归档。积极配合完成预立卷档案的整改工作。
4.归档案卷质量符合立卷要求,归档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5.严格做好归档材料的安全工作,确保归档材料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6.保持与档案馆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及时反馈本部门档案人员变动及归档材料的交接情况,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推荐办法
1.各学院、处、室、中心集体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者各一名。
2.候选者如实填写申报表,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档案馆(图文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ewang@shou.edu.cn。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8753
档案馆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