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10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元旦节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31日

二、检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检查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校区、所有单位、所有场所。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到位;重点部位(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配电室、施工工地等)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2.学生宿舍安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等现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3.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特种设备及高温高压设备是否安全运行;实验废弃物处置是否合规。

4.治安防范:门卫管理、楼宇值班、校园巡逻制度是否落实;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覆盖有效;校园交通秩序及车辆管理情况;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5.交通安全: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是否规范;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6.校舍建筑与施工安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等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高空坠物、外墙脱落等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7.食品卫生与后勤保障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全过程管理情况;饮用水安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与维保情况;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全面自查、学校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单位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照检查重点,对本单位所属区域(包括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库房、学生宿舍等)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书面报告学校。

2.学校督查(2025年12月31日):由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校领导带队,组织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教育保障中心、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现场督查。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工作抓实抓细。

2. 全面排查,彻底整改。自查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学校督查组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域的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4. 强化值守,做好应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特此通知。

 

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